近日,省民政厅、教育厅、公安厅等10部门制定出台《关于进一步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实施意见》),提出到2020年底,地市一级至少要打造1至2个集养、治、教、康于一体的区域性儿童福利机构,县级以上要实现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全覆盖,区县一级要确保有一个开展儿童福利工作的实体机构。
《实施意见》从机构服务能力建设、基层队伍建设和社会力量参与三个方面入手,健全关爱服务体系,提升关爱服务能力,形成儿童关爱工作合力,进而实现补齐儿童福利服务短板,让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有更多的幸福感、获得感和安全感的目标。
《实施意见》要求,每个村(居)配备1名“儿童主任”,每个乡镇人民政府(街道办事处)配备1名“儿童督导员”。明确了各级民政部门儿童业务骨干培训的层级和分工,构建分工明确、相对独立、紧密衔接的培训体系。( 叶欣童)